本篇文章2817字,读完约7分钟
2019年7月26日上午,广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广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鲍某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扰乱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马某某、马某某、马某某犯寻衅滋事罪。
广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刘某长期以来一直在临夏市非法放贷。为了达到收取高利贷本息的目的,他先后集合了被告人马谋甲、包谋谋、马谋义、马谋克、马谋丁。这个邪恶的团伙使用暴力、威胁、侮辱、恐吓、锁门、油漆和喷字、撕毁对联、锁门、在家滋扰、非法拘留和其他手段非法讨债。以被告人马谋加、包谋谋为骨干的犯罪团伙,多次寻衅滋事、扰乱生产经营、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扰乱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扰乱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马某某、马某某、马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犯罪成立。经查,被告人刘谋谋、马谋甲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是主犯,应依法严惩;被告人包谋谋、马谋义、马谋克、马谋丁在犯罪团伙犯罪中起辅助和次要作用,他们都是共犯,应依法从轻处罚。结合本案被告人的不同参与程度和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被告人马谋义、马谋克和马谋丁应在同一量刑幅度内被判刑。鉴于被告人马某在事件发生后主动自首,认罪并签署了供述,并有明确的悔改表现。判刑时,他被判的刑期比马慕义和马慕丁轻;被告人马牟定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认罪。判刑时,他比被告马某一轻;被告人马牧兵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后五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他是惯犯,应该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他被判犯有非法拘留罪,并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他犯有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监禁;总刑期为10年零8个月,几项罪行一起受到惩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被告人马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他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共九年零六个月。他被判处9年零6个月的监禁和3.5万元的罚款。
被告人鲍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他被判犯有非法拘留罪,并被判处一年监禁;他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总刑期为八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马谋义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马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马牟定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其次,六部手机、一辆白色大众POLO轿车和8960元现金被没收。
广河县人民法院始终把特殊的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国务院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此案依法公开宣判,是广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反邪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充分体现了广河县人民法院坚决打击邪恶势力犯罪、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
科创新闻网 简介:2019年7月26日上午,广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鲍某某因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罪被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9年7月26日上午,广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广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鲍某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扰乱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马某某、马某某、马某某犯寻衅滋事罪。
广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刘某长期以来一直在临夏市非法放贷。为了达到收取高利贷本息的目的,他先后集合了被告人马谋甲、包谋谋、马谋义、马谋克、马谋丁。这个邪恶的团伙使用暴力、威胁、侮辱、恐吓、锁门、油漆和喷字、撕毁对联、锁门、在家滋扰、非法拘留和其他手段非法讨债。以被告人马谋加、包谋谋为骨干的犯罪团伙,多次寻衅滋事、扰乱生产经营、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扰乱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扰乱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马某某、马某某、马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犯罪成立。经查,被告人刘谋谋、马谋甲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是主犯,应依法严惩;被告人包谋谋、马谋义、马谋克、马谋丁在犯罪团伙犯罪中起辅助和次要作用,他们都是共犯,应依法从轻处罚。结合本案被告人的不同参与程度和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被告人马谋义、马谋克和马谋丁应在同一量刑幅度内被判刑。鉴于被告人马某在事件发生后主动自首,认罪并签署了供述,并有明确的悔改表现。判刑时,他被判的刑期比马慕义和马慕丁轻;被告人马牟定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认罪。判刑时,他比被告马某一轻;被告人马牧兵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后五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他是惯犯,应该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他被判犯有非法拘留罪,并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他犯有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监禁;总刑期为10年零8个月,几项罪行一起受到惩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被告人马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他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共九年零六个月。他被判处9年零6个月的监禁和3.5万元的罚款。
被告人鲍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他被判犯有非法拘留罪,并被判处一年监禁;他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总刑期为八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马谋义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马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马牟定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其次,六部手机、一辆白色大众POLO轿车和8960元现金被没收。
广河县人民法院始终把特殊的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国务院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此案依法公开宣判,是广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反邪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充分体现了广河县人民法院坚决打击邪恶势力犯罪、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
关键词:编辑:全球新闻网
标题:打击犯罪
地址:http://www.9u2j.com/wnylyw/3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