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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严厉打击偷税、骗税、虚开等税收违法行为
编者按:7月2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宣传中心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发言人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上半年税务机关实施减税、减费、组织税收收入、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的情况,强调要进一步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公布逃税、骗税、虚开发票等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水平的违法案件信息。
首先,“黑名单”案件数量激增,八起违反税收的案件一直保持警惕
新闻发布会指出,2019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机关共公布7282起“黑名单”税收违法案件,同比有所增加。其中,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6766起,占比重较大,反映了去年8月的税收情况。由海关、公安和中国人民银行四个部门联合发起的为期两年的特别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222起逃跑(失去联系)案件被列入“黑名单”。自2014年10月实施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以来,全国税务机关公布的案件累计已达1万件。
解读中国税收: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数据,2018年,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108970家,定性受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10000份,涉案金额10000亿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披露办法》正式实施。半年来,依法查处的“黑名单”违法案件成倍增加,其中90%以上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可以看出,过去税务行政违法“潜伏”案件集中爆发在四个部门的专项行动中。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的涉税违法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可以预见,2019年下半年将成为涉税刑事案件风险爆发的“窗口期”,全年虚假刑事案件数量将达到数万起。
中国税务建议石化、医药、外贸、废旧物资、房地产等企业做好纳税风险检查和自查工作,在窗口期内补税,避免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注:以下税务违规将被列入税务违规“黑名单”
第二,防止退出和限制融资:共处罚28项措施
新闻发布会指出,涉税“黑名单”案件的所有当事人都应纳入D级税收抵免范围,并依法采取更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税务检查等措施。同时,及时将案件信息推给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处罚。从2015年初至2019年6月,国家税务机关共推动了10,000起多部门联合处罚,其中公安部门合作阻止了5,773人离境;一万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机构限制一万方融资授信;此外,在政府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也有一万多方被有关部门采取了限制性管理措施。
解读中国税收:
《重大税收违法违规案件信息披露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违规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2016年版)构成了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具体政策依据。有28项纪律措施,应引起石化、制药、外贸和房地产企业的注意:
第三,虚假发票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
据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上半年,183家“黑名单”企业在积极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销并公布,体现了“黑名单”对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
解读中国税收: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披露办法》,如果偷税、追缴欠税案件的当事人在公告前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只有案件信息经税务机关确认后才会进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案件信息不会向社会公布。如果在公告后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公告将被停止并从公告栏中撤销,补救情况将通知实施联合处罚和管理的部门。
但是,对于骗取出口退税、拒不纳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或其他发票、伪造或变造发票/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案件,却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换句话说,税收欺诈、税收抵制和虚假公开是“高压线”。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信息将在三年期满前公布。
事实上,除了行政违法责任外,虚假开业还面临着严重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虚开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目前,税收大数据和“网上加税”以及金税三期工程的整合应用是当前税收征管的基石。此外,税务机关与公安、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了打击涉税犯罪的合力,虚假诈骗犯罪已成为一次行业性的集中爆发。
四.结论
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黑名单”涉税案件数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数量以及同比增长趋势来看,基本可以判断,2019年下半年对偷税、骗税、虚开发票案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将继续加大。此外,6月4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组织开展2019年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各地相关部门已开始对列入名单的77家医药企业进行调查。“渗透式”检查的规定和涉税违法线索向税务局的转移,使医药行业所有上下游企业的税收风险面临暴露危机。
医药行业的全面检查可能只是开始,下一个面临全面检查的可能是房地产企业、石化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因此,各行各业都不能忽视税收风险的存在,必须把合规放在生产经营的战略高度,严格防范虚开行为,避免触及刑事犯罪虚开的“红线”。回到搜狐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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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闻网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虚开等税收违法行为。编者按:7月2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宣传中心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严厉打击偷税、骗税、虚开等税收违法行为
编者按:7月2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宣传中心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发言人傅回答记者提问,介绍了上半年税务机关实施减税、减费、组织税收、深化“分税制”改革的情况。他强调,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并公布逃税、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案件的涉案金额。
首先,“黑名单”案件数量激增,八起违反税收的案件一直保持警惕
新闻发布会指出,2019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机关共公布7282起“黑名单”税收违法案件,同比有所增加。其中,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6766起,占比重较大,反映了去年8月的税收情况。由海关、公安和中国人民银行四个部门联合发起的为期两年的特别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222起逃跑(失去联系)案件被列入“黑名单”。自2014年10月实施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以来,全国税务机关公布的案件累计已达1万件。
解读中国税收: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数据,2018年,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108970家,定性受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10000份,涉案金额10000亿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披露办法》正式实施。半年来,依法查处的“黑名单”违法案件成倍增加,其中90%以上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可以看出,过去税务行政违法“潜伏”案件集中爆发在四个部门的专项行动中。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的涉税违法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可以预见,2019年下半年将成为涉税刑事案件风险爆发的“窗口期”,全年虚假刑事案件数量将达到数万起。
中国税务建议石化、医药、外贸、废旧物资、房地产等企业做好纳税风险检查和自查工作,在窗口期内补税,避免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注:以下税务违规将被列入税务违规“黑名单”
第二,防止退出和限制融资:共处罚28项措施
新闻发布会指出,涉税“黑名单”案件的所有当事人都应纳入D级税收抵免范围,并依法采取更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税务检查等措施。同时,及时将案件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处罚。从2015年初至2019年6月,国家税务机关共推动了10,000起多部门联合处罚,其中公安部门合作阻止了5,773人离境;一万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机构限制一万方融资授信;此外,在政府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也有一万多方被有关部门采取了限制性管理措施。
解读中国税收:
《重大税收违法违规案件信息披露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违规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2016年版)构成了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具体政策依据。有28项纪律措施,应引起石化、制药、外贸和房地产企业的注意:
第三,虚假发票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
据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上半年,183家“黑名单”企业在积极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销并公布,体现了“黑名单”对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
解读中国税收: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披露办法》,如果偷税、追缴欠税案件的当事人在公告前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只有案件信息经税务机关确认后才会进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案件信息不会向社会公布。如果在公告后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公告将被停止并从公告栏中撤销,补救情况将通知实施联合处罚和管理的部门。
但是,对于骗取出口退税、拒不纳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或其他发票、伪造或变造发票/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案件,却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换句话说,税收欺诈、税收抵制和虚假公开是“高压线”。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信息将在三年期满前公布。
事实上,除了行政违法责任外,虚假开业还面临着严重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虚开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目前,税收大数据和“网上加税”以及金税三期工程的整合应用是当前税收征管的基石。此外,税务机关与公安、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了打击涉税犯罪的合力,虚假诈骗犯罪已成为一次行业性的集中爆发。
四.结论
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黑名单”涉税案件数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数量以及同比增长趋势来看,基本可以判断,2019年下半年对偷税、骗税、虚开发票案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将继续加大。此外,6月4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组织开展2019年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各地相关部门已开始对列入名单的77家医药企业进行调查。“渗透式”检查的规定和涉税违法线索向税务局的转移,使医药行业所有上下游企业的税收风险面临暴露危机。
医药行业的全面检查可能只是开始,下一个面临全面检查的可能是房地产企业、石化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因此,各行各业都不能忽视税收风险的存在,必须把合规放在生产经营的战略高度,严格防范虚开行为,避免触及刑事犯罪虚开的“红线”。回到搜狐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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